为了规范演播厅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率,提供更好更优质的电视栏目,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演播厅由部门制定专人管理,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二、演播厅是学校进行教学节目制作的场所,非摄制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准许,不得进入演播厅。
三、进入演播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演播室内嬉戏打闹。
四、进入演播厅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启用电教设备。
五、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个月打扫一次。不得乱丢、乱吐、乱写以及乱画。不得在演播厅内喝饮料、吃食物、吸烟等。
六、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违反规程使用发生事故者追究事故责任。
七、凡演播厅内的机器设备,一般不外借,如需借用设备,须提前1天向教学资源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保持帐物相符。使用部门如需使用演播厅,须提前1天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申请表。
八、演播厅正常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00,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九、严禁在演播厅内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等。
十、演播厅内的摄像机,编辑机及灯光、音响设备等均有专职技术人
员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拆卸、挪用、外借。
十一、设备在使用前及使用后都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十二、演播厅的机器设备由专人管理,机器设备使用完后,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并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演播厅使用完毕,要放好电器设备,断开电源,关好门窗,关好空调,以保安全。
教学资源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