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制度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的用途
召开较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讲座;举办校级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200人;不得用于举办文艺演出和商业活动。
二、报告厅的报批程序
(一)申请:
1、组织者到教学资源中心网站技术支持栏目下载《贵州电大、贵州职院活动技术支持申请表》,组织者部门负责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活动安排,一式两份详细填写使用时间、会议内容、人数、字幕、联系人及其它服务要求等。
2、《贵州电大、贵州职院活动技术支持申请表》应提前2个工作日交至职院行政楼九楼教学资源中心办公室,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
3.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教学资源中心办公室。
(二)报批:
1、《贵州电大、贵州职院活动技术支持申请表》由教学资源中心安排时间后,需报送后勤处行政科审核;
2、审核通过后递交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教学资源中心综合部负责,会务管理服务由使用单位协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2、报告厅的安排遵循校级会议优先的原则。其他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
3、使用部门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与会人员的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
4、报告厅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打好字幕,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5、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同时限制其本学期内再次使用。
6、报告厅管理人员和电工经常对大厅的电线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舞台的幕布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四、报告厅的使用
1、报告厅设在图书馆楼内,进出报告厅走专门通道(图书馆一层南东侧门),并保持安静。
2、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 3、保持报告厅内外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吃带果壳的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5、举办大型会议时,使用部门必须与学校保卫处联系,确保会议安全有序进行。
6、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
7、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
8、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9、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严重违规的,按相关规定通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教学资源中心